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快速食品加工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快速食品加工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 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十八条 已经设立的企业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照本章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要求办理许可申请手续。...
1.首要要办理的几个必备手续:一是工商局的营业执照,这个是成立企业的。有些省份允许成立小作坊的合伙企业,有的省市要求必须成立有限公司。
2.二是生产许可证的获得:食品的生产,都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申请生产许可证是到本地食药监局(有的是市场监管局),具体申请流程到食药监局咨询即可。
3.加工厂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消毒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这些需要自己提前准备好。
4.食品工厂的员工,根据岗位情况,有些是需要取得健康证的。
5.有没有补贴不知道,少部分创业人员,有些省市是给予奖励的。
6.综合:工商局和食药监局是必去的部分。其他像办理税务去税务局、厂房建设去建委,看实际情况。
食品委托加工,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用的是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具体规定见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79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九条规定。
“第五十八条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
第五十九条 ***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委托加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被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全部交由委托方进行销售,备案时还应当提交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加工食品的包装或者标识上还应当按照产品标识标注的规定,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你可以到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咨询办理。
只要符合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就很好办。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以及生产现场所要求准备的事项,就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拓展资料:《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快速食品加工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快速食品加工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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